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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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学校logo和标准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logo和标准色的使用,统一对外宣传形象和塑造整体品牌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logo由标志图形和标准字组成,两者可分开使用。但无论是组合使用,还是单独使用,都不得随意更改其组合方式、形状比例、倾斜角度等,要始终保持各部分之间的大小关系,特别是不得随意删减和增加标志各部分的图形、文字内容。

2.学校标准色为蓝(C100 M60 Y0 K0)、红(C0 M100 Y100 K0)、灰(C0 M0 Y0 K20)、黑(C0 M0 Y0 K100),辅助色为金(C0 M20 Y60 K20)等。在实际设计制作过程中,要坚持以标准色为主,辅助色为辅,并根据设计美观等需要,添加其他颜色。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实际应用中应尽量调取电子版中矢量图文件作为制作的原始素材,确保制作的准确无误(矢量图可到新闻网http://news.tzc.edu.cn/“下载专区”下载)。

4.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学校各类新设计制作的物类用品和环境场所,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规范设计、制作和使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针对此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本单位所属的网页、新媒体等平台上的相关标识和可以更换的环境标识进行清理和更换。

5.校党委宣传部将对学校logo和标准色的规范使用工作加强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如使用中存在疑问和难点,可及时咨询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金柔雅,联系电话:88660961,13777636189

 

                                                       党委宣传部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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