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台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核查组成员洪健珉、吴舒佳来到我校椒江校区,对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申请进行了实地核查。
核查组实地抽查了存放于B-实验楼、航空大楼等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仪器,并对我校该项工作管理表示高度认可。同时,根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规定,核准我校2022年申请国产教学科研专用设备、仪器退税金额共计49.62万元。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有效落实直接减轻了学校的税费负担,一定程度上弥补学校教学科研设备经费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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