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我校在椒江校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协调会,校党委副书记金先龙主持会议并讲话,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文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教务处处长、招生办主任金凌虹就2023年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基本情况作了通报,并明确了综合协调组、纪检监察组、宣传组、评委组、命题组、考务组、保障组、安保组等八个工作组的具体工作职责。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陈灵强介绍了具体的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宣传部、纪检监察室、教务处(招生办)、后勤管理处、信息技术中心、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就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
金先龙总结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二要通力配合,各部门统筹协调,共同做好汉语言文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三要做实做细,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流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据悉,今年汉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面向省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20位,经资格审查共有45位考生进入最终考试环节,招生考试将于6月3日在临海校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