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州学院第二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引领作用和育人功能,持续推动清廉台院建设,努力营造党风政风清正、师德师风清廉、教风学风清朗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台州学院第二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勤廉台院 清风正气
二、活动时间
2024年5月
三、活动安排
1.讲授一堂廉政微课。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民法典宣传等,向师生党员讲授一堂廉洁主题鲜明的廉政微课,以理动人育人,以案释纪释法,以情感人化人,引导师生自警自省,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系好“风纪扣”,走好“廉洁路”。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室
2.举办一次廉洁读书会。依托心湖夜读、九思阅读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师生多读书,读好书,从民法典条例,廉吏清官,崇廉尚廉、勤政为民的书籍故事中感悟廉洁文化,提升不想腐的思想意识和不敢腐的思想防线,做到勤学善思知进退,自律清醒明得失。
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图书馆
3.开展一次廉洁征文活动。作品以诗歌、散文、随笔、信件等形式,结合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理念,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廉洁故事,弘扬廉洁政风、廉洁教风、廉洁学风和廉洁家风,促进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优良传统等深入师生思想和心灵。(具体要求见附件)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4.征集一批廉洁视频作品。围绕廉洁故事、清廉人物、典型案例等,创作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情景剧视频作品,挖掘宣传革命先辈、历史人物、身边榜样的廉洁事迹和崇高品格,以作品诠释清廉之美、弘扬时代新风,激励干部师生廉以律己、无私奉献。(具体要求见附件)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5.创作一批廉洁创意设计。深入挖掘校园文化、历史文献、传统经典、文物古迹等蕴含的廉洁元素,创作海报、公益广告、文创设计等平面创意作品,提炼廉洁文化的思想内涵、时代价值和教化功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政治生态。(具体要求见附件)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6.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等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强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展好“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任务,对照通知要求,及时研究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有力推进、有效落实。
2.扩大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加强“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的宣传,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到廉洁文化活动中,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断扩大“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积极营造学廉思廉践廉的校园文化氛围。
3.发挥特色,鼓励创新。各二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廉洁文化活动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根据职能定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把廉洁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内部治理,倡导、鼓励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彰显特色的廉洁文化活动,进一步推进清廉台院建设。
附件:廉洁征文、廉洁视频、廉洁创意作品报送要求
党委宣传部 纪检监察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9日
附件
廉洁征文、廉洁视频、廉洁创意作品
报送要求
一、相关要求
(一)征文
征文作品题材以诗歌、散文、随笔、信件等为主,除诗歌外,文章字数3000字左右。文件为doc或docx格式,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为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二)情景剧视频
情景剧作品应以尊重史实和客观实际为基础,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视频为MP4格式,像素不超过1920*1080,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视频时长应在20分钟以内。每部视频作品需附200字左右文字说明,简要介绍创意思路、主要内容、特色特点等。
(三)创意设计
设计作品要求思想积极、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和整体美感,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每件作品需附作品名称和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能够清晰表达作品立意内容。
作品须为平面图片形式,格式为jpg或png,一件作品图片不超过4张,单张图片尺寸为210mm*290mm,分辨率为300dpi,RGB模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
二、作品提交方式
廉洁征文、视频、创意作品按照规范(《作品名称》:XX党委(党总支)-创作人姓名-职业/职务-手机号码)命名,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于5月23日之前上交。教师作品整理打包后,统一发送至教师工作部高巧浙政钉;学生作品整理打包后,统一发送至宣传部金柔雅浙政钉。
三、其他要求
(一)各类作品需为原创作品,作品的版权和内容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二)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品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台州学院。对于优秀作品和案例,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类别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台州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4年5月9日印发